3.復試(復試安排另行通知)。復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專業技能,測試應聘人員理解教材、把握教材、應用教學手段與方法以及保證教學效果等能力,測試時間為10分鐘。復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70分,考生憑身份證參加復試,復試地點在三水中學。
4.成績發布。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綜合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項成績組成,其中初試成績占40%,復試成績占60%,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考生可于復試結束后一個工作日登錄“佛山市三水區三水中學網站”查詢成績。
(三)體檢
對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復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復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復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職位的,可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四)考察
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其進行考察。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被考察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執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絕、逃避征集服義務兵役行為的,按《廣東省關于拒絕、逃避服義務兵役行為處罰辦法(暫行)》予以處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職位的,招聘單位經研究,可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經過考察同意聘用的擬錄用人員,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組織部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有關事項
(一)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報考。
(二)在招聘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或在招聘過程中查實具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凡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區三水中學負責解釋。
聯系人:陳主任,何主任;電話:0757-87830104,87830103。
附件:1.2019年佛山市三水區三水中學招聘教師職位表.doc
佛山市三水區教育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