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嘉興海寧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公告【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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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3日上午8:30~下午14:00
(2)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1樓)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詳見《海寧市教育系統2020年首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年齡為18-30周歲(1988年11月23日到2001年11月23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崗位所需專業要求,詳見《計劃》(附件1)。
(1)碩士研究生畢業,大學本科專業必須也符合計劃要求,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大專、本科畢業生,須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獎學金,幼教崗位的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大專畢業生,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應聘幼教崗位幼兒教育、學前教育的本科畢業生,獎學金不作要求)。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
②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獎學金。其中,海寧戶籍或海寧生源要求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獎學金。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
③應聘體育、美術崗位的,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獎學金。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
④列入國家原“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畢業生及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師范類畢業生、杭州師范大學經亨頤教師教育學院師范類畢業生,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獎學金不作要求。
上述人員,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面試成績合格證書,不能在2020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2019年11月2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初審: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正反面打印一份(見附件2);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身份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往屆碩士研究生提供本科、研究生畢業證書)、認定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碩士研究生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證明、獎學金獲獎證書原件(需提供學校獎學金評定辦法。大學最后學年若還未獲得獎學金證書原件,可用公示文件代替,并在本人姓名頁加蓋學校公章,證明無效。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獎學金證書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海寧生源提供戶口簿。
2.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