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審查
根據復面試、筆試成績合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崗位等額確定資格審查人選(設定最低擬錄用分數控制線為70分)。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提交以下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張貼小一寸彩色近照);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成績表、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成績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
5.教師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和各種榮譽證書原件與復印件等(此項已具備提供,暫未具備可不提供)。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標準》組織擬聘用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對象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禪城區人民政府的門戶網站,禪城區委組織部、禪城區教育局網頁公布(網址同前)。
(八)簽訂就業協議
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九)正式聘用
區教育局對擬聘用人員審核后,報區委組織部審批,辦理接收手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學校,不服從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十)錄用后的試用考察
錄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他規定
(一)凡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或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情形的,不能應聘。
(二)在招聘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或在應聘過程中查實具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報考。
(三)本招聘方案中的時間以公布為準。
(四)咨詢電話:82341110。監督投訴電話:82341255。
本方案解釋權歸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2.2020年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教育系統赴華中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中學、特殊學校教師職位表.xlsx
佛山市禪城區教育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