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區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推動泰山區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吸引優秀人才為泰山區教育貢獻聰明才智,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2008—2011年師范類及非師范類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方可報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記錄;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和基本能力;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相應的專業及其它要求。
2、父母一方在泰山區;配偶在泰山區;本人工作單位在泰山區;在泰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符合條件之一,方可報考。
其它往屆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符合上述條件者也可報考。
3、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4、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5、具有泰山區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全區共招聘教師58名(詳見崗位匯總表)。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8月4日—8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咨詢電話:0538-63685290538-8629527
報名地點: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東岳大街東首,岱銀集團西鄰)
本次招聘崗位分單位、學科設置,報考人員要認真學習招聘簡章,對照招聘范圍和條件進行自我審核,從8個招聘單位中(7個處鎮、1個區直)確定一個招聘單位、一個學科,如實填寫《泰安市泰山區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貼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另交同底版一寸照片三張)和《泰安市泰山區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統計表》,簽訂誠信承諾書。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初審確認,不能更改。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
2、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限報范圍證明材料:①工作單位屬于泰山區的,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是村、社區正式工作人員的,由村、社區出具證明,并加蓋所在街道、鎮黨(工)委公章;其他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同時出具經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1年7月28日前鑒證的勞動用工合同及復印件或2011年7月28日前辦理的泰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及復印件;在泰山區納稅的單位、企業、個人,提交泰安地稅直屬分局、泰安地稅國際分局、泰安地稅泰山分局或泰安國稅市區分局出具的2011年3月至6月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認同屬于泰山區。②戶口在泰山區(老戶,即考生父母是泰山區老居民、老村民,其戶口現在還在村、社區管理)的,出具公安部門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戶口歸屬泰山區所轄村、社區管理),并由村(社區)出具證明。③2011年7月28日前辦理了人事代理的,出具泰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及復印件。④2011年7月28日前辦理了勞動關系托管的,出具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⑤下崗失業的,出具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崗失業證明及復印件。
上述條件,依據父母一方的,出具父母一方的證明及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證明;依據配偶的,出具配偶的證明及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2)資格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身份證、報到證和戶口簿等原件、復印件。
已簽定就業協議的人員須提交具有人事勞動管理權限單位(區外中小學教師需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審查合格的,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人),辦理相關手續。報考人員憑收款收據、本人身份證于2011年8月11日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放棄。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2011年山東省高校認定的特困生憑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后,減免筆試、說課考務費。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1、筆試
筆試內容:所報學科相應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初中、小學教材及教法,教育學、心理學內容。
筆試時間:2011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點在泰城設置,具體地點、考場在準考證上注明。
筆試結束,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報考單位、報考學科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3的比例(達不到此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說課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說課范圍人員名單(考號)在泰山人事人才網站(http://www.tsrsrc.cn)、泰山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tatsedu.cn)公布。
進入說課范圍的人員,于2011年8月18日至19日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說課資格,由此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復審通過后,于2011年8月21日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報名點領取說課通知單,交納說課考務費(100元/人)。逾期不領者,視為放棄。
2、說課
說課時間:2011年8月23日。
說課評委異地聘請,說課順序抽簽確定。說課內容為相應學科的教材,由招聘部門提供教材,備課時間為40分鐘,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評委根據說課情況作出評判并得出相應分數,滿分為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的平均分為說課成績。說課成績由評委現場評判,當場公布。說課成績低于60分者取消考錄資格。 詳情:教師招聘論壇
說課結束后,按筆試成績、說課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若同一崗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說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考核人員名單(考號)在泰山人事人才網、泰山區教育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和考核
對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個人負擔。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并由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有無違紀、違法行為的證明。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和待遇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根據教師資格種類和用人單位需求,分配工作單位。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整個招聘過程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區編辦全程參與,區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發布單位負責解釋。
泰安市泰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泰安市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安市泰山區教育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