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教師招聘 許昌市建安區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公告【12人】
報名時間:2019年9月6日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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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適應建安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合理調整教師隊伍結構。根據《許昌市建安區2019年考核招聘教師簡章》有關要求,經區政府同意,擬通過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教師12名補充到區直高中學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1.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院校、原“985”“211”工程院校和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且符合招聘條件與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未就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符合招聘條件與崗位要求且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
三、招聘計劃
教師崗位12人。其中:語文2名,英語1名,數學2名,物理5名,化學2名。(詳見《2019年許昌市建安區補充考核招聘教師計劃》,附后)
四、招聘條件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和任職資格要求;
5.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職稱的在編在崗人員,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具體條件
1.高校畢業未就業畢業生招聘條件:
(1)教育部6所直屬師范院校、原國家“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學及河南師范大學畢業未就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研究生學歷的,要求本科時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學歷,不含專升本、獨立院校和聯合辦學;碩士研究生專業須與本科專業相一致或相近);
(2)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一致或相近,教師資格證書與報考崗位一致。
2.中小學一級及以上職稱在編在崗教師招聘條件:
(1)具有與報考崗位一致的中小學一級及以上職稱;
(2)中小學一級職稱在編在崗人員,須具有本專業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高級職稱在編在崗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省、省轄市示范性高中循環教學經歷且擔任過班主任,獲得省轄市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如獲得省轄市及以上優秀教師、名師、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優質課一等獎等五項榮譽之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與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許昌市建安區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崗前培訓、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進行招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打印的網上報名表、本人求職簡歷各1份和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中小學一級及以上職稱在編在崗人員還須提供任職資格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現場交驗原件。小二寸藍底近期免冠照片4張。
2.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現場報名地點:許昌新區實驗學校院內(原教體局樓一樓)
4.本次招教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與整個招聘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與相關信息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程序。當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超過1:3比例時,經建安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研究后,可增加考試環節。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面試形式以面試通知為準)。
總成績=試講成績×50%+答辯成績(專業展示成績)×50%。
擬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員的確定,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標準,考核招聘教師工作組具體安排,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四)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建安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組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方可進行崗前培訓。
(五)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在正式到學校任教前進行崗前培訓。
(六)辦理聘用手續
1.新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且崗前培訓合格后,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2.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新聘用人員社會保險金從用人單位聘用后繳納,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4.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建安區教體系統以外的單位調動。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新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考核招聘教師工作,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大學期間受過黨紀校紀處分的;報到時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的;報名材料和人事檔案存在相關證件、材料弄虛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許昌市建安區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工作,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對違反招教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舉報電話:0374-5136226。
3.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均通過建安區人民政府網和“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發布,不再逐一電話通知,請所有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查詢。如有疑問可在建安教育微信平臺留言咨詢,聯系電話:0374-5119171,請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撥打。
附件:
附件3:許昌市建安區2019年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同意報考證明.doc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