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佛山市高明區招聘中學地理教師公告
根據教學工作需要,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關于修訂<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明府字〔2011〕11號)等文件要求,佛山市高明區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中學地理教師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職位
本次招聘高明區中學地理學科教師1名,屬事業編制(公益一類)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對象資格條件由佛山市高明區2019年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所有職位實行公開招考,經現場報名、面試等環節并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錄用。錄用后要求在高明區教育系統工作滿5年。本次招聘在高明區內舉行。
二、招聘對象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9屆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不含2017年、2018年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2001年9月17日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88年9月17日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7.具有高級中學地理教師資格證;
8.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
9.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9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中學地理教師職位表》。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考,經面試后擇優錄用。
1.招聘流程
(1)對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2)根據通過資格審核人數確定是否進行面談:如果通過資格審核人數大于或等于6人,則需要進行面談,面談合格分數為60分,根據成績從高至低排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的3倍比例在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
(4)根據面試成績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5)簽訂協議。
2.報名
報名需要考生現場提交材料,應提交材料詳見附件3。
報名時間:2019年9月17日-19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