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由縣教育局及聘用學校組成資格審查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六、考試
本次考試由縣教育局和聘用學校共同組織。考試分筆試和試講兩部分。應聘人員如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招聘學校所有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數線,方可進入試講環節。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不參加筆試的特需人才按試講成績高低優先聘用。
(一)筆試
1、命題和閱卷:由縣教育局和招聘學校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
第一部分: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現代教育思想(含新課程理念)。
第二部分:相關專業知識。
(二)試講
1、抽簽:講課人員提前隨機抽取一個課題簽,確定備課、試講內容。
2、備課:參加試講人員只準攜帶教材和與教材相配套的教學參考書進入備課室,獨立備課,寫出一份與所抽課題相對應的教案。備課時間1小時。
3、試講:試講人員面對評委講一節課,按照課堂常規進行,時間為45分鐘。
筆試和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
根據筆試和試講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地點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體檢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再次審核本人相關證明資料。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聘用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對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公示7天。公示期間有舉報違規違紀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間被舉報查實的考生以及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根據本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九、相關事項
1.請報名人員務必保證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2.凡報名審核通過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試講、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特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人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對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整個選聘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尖扎縣教育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