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考人員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名費每人20元,面試費每人50元。招聘工作費用不足部分由旗財政承擔。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旗教育局牽頭,相關成員單位協助審核,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內容根據幼兒課堂教學實際需要進行命題,主要考察應聘者對學前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課堂教學組織能力以及課堂教學的基本功。面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書目。
2、面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基本功展示10分鐘,試講(含才藝展示)5分鐘,考生不得攜帶任何物品進入面試場所。
3、蒙語授課考生是否用蒙古語標準發音將作為一項重要評分依據;漢語授課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用漢語進行面試;考生面試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蒙授、漢授各取前15名進入體檢和考察。
5、資格審核通過后,將統一發放《面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領取。
6、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特別提醒:面試當日上午7:00到考場候考室抽簽,未按時領取準考證和未按時到場抽簽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
1、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情況時,全部進入體檢范圍。
2、體檢工作由旗教育局負責組織,在旗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收費標準按《內蒙古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范圍。
3、進入體檢范圍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資格,并從面試考生中按照成績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情況時,全部進入體檢范圍。
(五)確定擬聘用教師及公示。
1.根據考試、體檢結果,在核實報考人員原始學歷檔案之后,確定擬聘用人員。
2.將擬聘用教師情況在蘇尼特右旗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限為5天。
3.公示期間,對擬聘用教師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并由蘇尼特右旗公開招聘基層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4.對于公示及簽訂合同前不符合相關條件或主動放棄崗位,將按照面試成績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并按照程序對于補錄人員進行考察體檢與公示。
(六)報到。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由旗教育局統一分配到用人單位。按《蘇尼特右旗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幼兒園教師實施方案》及招聘簡章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教師簽定勞動合同。聘用教師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教育局指定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合同。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白老師18247940898(旗教育局)
呼老師15849908321(旗教育局)
舉報電話:0479-7226973(紀委派駐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