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新沂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要求,現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劃定本次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滿分100分)。從報考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復審環節。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4月23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江蘇省東隴海人才市場(新沂市新安街道鐘吾路51號)。
三、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專科生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或新沂生源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6.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員須按管理權限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應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國考筆試、面試均合格人員,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或提供畢業學校開具的應屆師范生直接認定證明。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順序裝訂。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報名費100元。
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從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一次性遞補。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地點另行通知。
六、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七、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附件:
新沂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