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貴州銅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崗公告【20人】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不斷壯大人才隊伍、優化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的相關規定和和《銅仁市參加第七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工作方案》,經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引進人才44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以下簡稱“人才引進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由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統籌組織實施,“縣招聘辦”設在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綜合類的引進工作并監督指導教育類引進工作,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教育類引進工作;各招聘單位和相關部門協助并配合開展工作。
二、引進原則和工作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確定引才計劃、制定引才方案、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三、引進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引進44名,其中:綜合類24名、教育類20名。
具體引進單位、職位及條件詳見《沿河土家族自治縣2019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及資格一覽表》)。《職位及資格一覽表》中專業設置參考“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專題專欄(網址:http://gzrst.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公布的專業。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2019年畢業生不含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4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職稱及以上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
3.截止2019年4月27日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特崗教師。
4.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
5.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人事部令第6號所列需回避情形。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7.沿河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8.經人民法院決定納入的失信被執行人。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五、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引進相關信息統一在“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發布。網址:www.yanhe.gov.cn。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由“縣招聘辦”具體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分綜合、教育類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綜合類職位
報名時間:2019年4月27日(09:00-16:00)。
報名地點:第七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人力資源綜合領域招聘區沿河自治縣招聘點(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2.教育類職位
報名時間:2019年4月27日(09:00-16:00)。
報名地點:第七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教育領域招聘區沿河自治縣招聘點(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二)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引進對象、職位及資格條件的要求,選擇符合本人報考條件的職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所需資料。考生須在“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下載填寫“《沿河土家族自治縣2019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表》”(報名現場不提供報名表),同時持畢業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有關資格證件(如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系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列入考試對象。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委托他人填寫或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為考生本人報名,責任考生自行負責。
七、考試
(一)綜合類職位人才引進采取面試評審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報考綜合類職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教育類職位:如擬引進職位與報名合格人數超過15(不含)人,采取先面試評審、再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人員根據面試評審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評審成績只作為進入試教環節的資格,不計入總成績,試教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未超過15(含)人則直接進行試教。
報考教育類職位的考生,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本次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類和教育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八、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系應屆畢業生的,與“縣招聘辦”及畢業院校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由應聘人員本人提供);系往屆畢業生的,與“縣招聘辦”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棄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造成職位空缺的,經“縣招聘辦”研究同意,可根據引進職位考生所在考場面試成績平均分從高到低順延遞補(限綜合類ZH01、ZH02職位)。
簽訂就業協議書后,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后續環節或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需按《就業意向協議書》約定事項承擔違約責任,并列為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五年內不得參加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各類招聘考試。
九、體檢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人員為本次招引進體檢對象。體檢醫院由“縣招聘辦”指定區(縣)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2019年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造成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結束后將考察材料送“縣招聘辦”。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引進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實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職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實績,應往屆畢業未就業的考生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走訪和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4.考察時,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學歷學位證書或畢業有效證據等,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5.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
6.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其他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作順延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引進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有影響聘用問題反映并經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4份)、相關考察材料,經“縣招聘辦”審核合格,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3.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在沿河自治縣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計算。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4、服務期內,一律不得交流,如聘用人員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職責或在服務期限未滿的情況下,因個人原因離開服務單位的,除不再享受我縣優惠政策外,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二、紀律監督
本次引進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引進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三、其他
(一)本次引進各項工作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本《人才引進簡章》由“縣招聘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6—8223007(沿河自治縣委組織部)
0856—8223374(沿河自治縣人社局)
0856—8228665(沿河自治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6—8221674(沿河自治縣紀委縣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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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x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