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公告
根據《南京市高淳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寧事招公告核﹝2018﹞75號)相關規定,現將2019年南京市高淳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對象
在高淳區報名(含兼報高淳區),且參加南京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筆試成績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職教和特教學科筆試成績在30分及以上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時間
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須本人按時到場,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進行面試報名,面試報名學段、學科須與筆試報名學段、學科一致。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的考生須提供真實材料,如有弄虛作假,將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地點
南京市高淳區教育局六樓會議室,地址:南京市高淳區淳溪街道鎮興路229號。
四、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名所需材料
1.《南京市高淳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見附件);
2.筆試成績憑證;
3.本人有效身份證;
4.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2015-2018屆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含師范類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大專)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碩士生還須提交本科畢業證書,博士生還須提交本科和碩士的畢業證書;
6.師范類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大專畢業生還須提交學校學生處或教務處出具的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中已注明“師范類”的可不用提供);
7.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8.現聘用在經批準開辦的幼兒園教學崗位達3年及以上人員須提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及2015年9月以來從事教學崗位的工作經歷證明(含單位證明和聘用合同,并提供加蓋公章的有效的單位獨立法人證書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復印件等材料。其中單位證明和聘用合同中須明確為從事教學崗位)。
上述第3-8項提交的材料必須同時提供原件(校驗)和復印件(留存),其中就業推薦表(應屆生)、教師資格證(往屆生)需提交原件。
五、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面試報名截止后,根據通過資格復審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的1:3確定面試人員(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按同比例確定);未達到相應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在高淳教育網(www.gcjy.info)公布,并發放面試通知書,明確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六、聯系電話:025-57338636
南京市高淳區教育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