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參加第三十屆畢洽會事業編制教師招聘【11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教育局擬于2月15日組織部分直屬學校參加寧波市第三十屆高校畢業生供需洽談會,直屬5所學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學校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分類類別為公益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學校的詳細簡介情況見相關學校網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錄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筆試、試講、技能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各級各類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的可先應聘,如被錄用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此次招聘教師崗位中的機械智能制造、3D數字等專業課教師崗位,歷屆畢業生也可先應聘,如被錄用同樣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他教師崗位歷屆畢業生報名時均須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寧波大市范圍內的事業編制教師及民辦學校在職教師需要取得所在學校的同意。
四、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9年2月13日。
應聘人員通過寧波教育人事網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rsc.nbedu.net.cn),點擊網站主頁右側浮動圖片進入報名頁面,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2月15日9:30-13:00
(2)現場確認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七、八號館(會展路181號),具體展位見寧波市第三十屆高校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參展單位名錄。
(3)現場確認要求:通過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現場審核確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根據個人情況及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所有資料。包括:報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載后填寫)、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本人簡歷、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就業推薦表(屬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學校出具的從事相關教學工作的證明、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碩士研究生要求同時攜帶本科學歷學位及相關材料。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針對往年報考情況,經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同意,認定以下1個崗位(具體見下表)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6:1時增加初試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6:1時直接進入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