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科技學院考核招聘公告【2人】
重慶科技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由兩所1951年開始辦學并保持良好聲譽的原中央部委屬學校——重慶工業高等專科學校和重慶石油高等專科學校(全國示范性高工專重點建設學校)合并組建,2004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設立。學校是全國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單位、“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單位、全國應用技術大學(學院)聯盟副理事長單位、全國新建本科院校聯盟副理事長單位、重慶市屬高校轉型發展聯盟理事長單位,被評為全國第二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為進一步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一定范圍內考核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在社會一定范圍內考核招聘專任教師2名。(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社會一定范圍開展,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科學文化素養。
(四)應聘者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同等條件下,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具有高校工作經歷者優先。
(五)年齡應在45周歲(即出生日期為1973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六)身心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七)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報名時間
應聘者請于發布簡章之日起到2019年1月28日前通過重慶科技學院主頁“人才招聘”系統進行網絡應聘。“人才招聘”系統網址:http://www.cqust.edu.cn,具體時間、地點見重慶科技學院招聘網站主頁查詢或向招聘單位電話咨詢。
(二)資格復審
參加考試考核人員須持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到學校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最后學歷及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聘書;②各種榮譽證書或教學、科研等獲獎證書;③近三年來在本學科重要期刊公開發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的學術論文以及檢索收錄證明,所承擔的國家級科研項目合同書等證明材料;④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具備考試資格。審查通過者方能進入下一個招聘流程。
學校人事處及用人單位初步審查后,提出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名單,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用人單位通知相應人員參加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要嚴格對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招聘公告進行,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2019年1月31日前在重慶科技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方式依次為心理測試、筆試、試講、結構化面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等綜合性素質。成績不納入總成績,僅作為參考。通過心理測試者,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情況,分值100分。
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水平等綜合情況,分值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