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測試
招聘測試分為初試與復試兩個環節,由招聘單位組成5人以上專家組具體測試。
初試采取考核、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情況。同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達5:1的,經初試合格后,進入復試。若同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5:1及以上的,初試方式為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小于60分者,不進入復試。
復試采取面試方式,進一步考察應聘者專業素質、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業務潛能等。
根據招聘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考察
體檢及考察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
體檢人員到學校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檢的,須經學校同意,在另一所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空缺的崗位不進行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同時對其應聘資格和檔案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人員空缺的崗位不進行遞補。
考察方法: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五、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經學校批準后,在太原理工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學校上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編辦備案,學校人事處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手續辦理中或聘用后,如發現應聘人員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弄虛作假等情況,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由于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責任自負。因上述原因導致的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七、工作紀律
1、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政策規定,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擇優聘用;
2、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程序,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公開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351-7676068,山西省教育廳0351-3180724,太原理工大學監察室0351- 6014580。
八、聯系方式
太原理工大學主頁:http://www2017.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學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renshi.tyut.edu.cn/
聯系部門:太原理工大學人事處
聯系電話:0351-6010382 陳老師 張老師
太原理工大學人事處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