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市呂梁市臨縣招聘高中教師公告【100人】
為了進一步加強高中階段師資隊伍建設,實現科教興縣、人才強縣的戰略目標,根據《教育法》《教師法》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呂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呂人社字〔2018〕90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為做好相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從實際需要出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真正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優秀人才選聘充實到教師工作崗位上來。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教師100名(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2名)。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要求時核減的招聘名額直接調整到本學科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詳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思想進步,品質高尚,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遵紀守法,未加入非法組織,無犯罪記錄。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辭退、開除公職的;
(3)受到黨紀政紀、校(院)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立案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已經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明確服務期限,服務期未滿的;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教師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對象
1.學歷要求
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且必須取得相應專業學位的二本A類以上(含二本A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對口升學、專升本除外)。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對于取得雙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其中一個學位專業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的,按符合招聘專業要求對待。
2.戶籍要求
(1)具有呂梁戶籍;
(2)高考前為呂梁戶籍;
(3)高考屬呂梁生源地(即在呂梁市范圍內參加高考被錄取);
(4)在臨縣工作(正式在編的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的人員的配偶。
(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崗位人員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必須符合(一)、(二)的要求)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18年7月27日,縣招聘教師領導組辦公室通過臨縣電視臺、呂梁人事人才網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日——8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8月4日——8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3.報名地點:臨縣青少年活動中心(臨縣新民大酒店南100米處向西直行100米即到)
4.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以下證件進行資格初審:
(1)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高考前為呂梁戶籍的須提供本人戶籍變動的相關證明(有記載的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證明等)。
(6)高考屬呂梁生源地(即在呂梁市范圍內參加高考被錄取)的須提供相關證明(高中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就讀畢業學校的學籍證明或當地招生部門出具的報考證明或錄取證明等)。
(7)在臨縣工作(臨縣行政事業單位和駐地在臨縣的國有企業)的正式在編人員的配偶須提供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單位證明和夫婦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8)近期紅底1寸免冠照6張(現場報名拍照,照片背面寫清本人姓名)。
(9)屬在職人員報名的還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符合報名條件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提供相關證件的,須提供就讀院校學籍證明原件(包括院校名稱、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但本人必須于資格復審時帶相關證件進行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現場填寫《臨縣2018年招聘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附表2)。填好后由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者報名有效。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出具相關證書、證明或者提供相關資料,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表3)。
應聘人員必須誠信應聘,對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通過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的;在考試過程中違反招聘紀律的,無論處于招聘過程的哪個環節(包括已聘用),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直至解聘。
5、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2:1及以上,低于2:1的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若有取消崗位情況,將通知有關考生改報其它崗位。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合格成績為60分及以上,不達合格成績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3.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均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結束后,考生可登陸呂梁人事人才網查詢成績。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成績揭曉后進行,所審材料與資格初審相同。
資格復審開始前,按招聘崗位名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出現并列時,均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以后各環節(包括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由縣招聘教師領導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進一步確認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實有效。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后,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五)面試
面試由縣招聘教師領導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分講課和答辯(技能展示)兩個環節,時間25分鐘(講課15分鐘、答辯10分鐘)。講課占面試成績的70%,答辯占面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小數。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
面試結束后,按以下公式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計算結果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小數。以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末位并列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
(六)體檢
體檢由縣教體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后果自負。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考察由縣教體局組織,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業水平或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被考察人員需提供:①就業報到證、人事(或學生)檔案;②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與復印件;③在校期間的操行評定;④個人科研成果,個人榮譽證書;⑤其它能證明個人素養的相關材料。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八)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縣招聘教師領導組根據崗位職數、應聘人員的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縣教體局按程序報縣人社局批復。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簽訂就業協議書及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時報到。
(九)聘用
1、應聘人員被正式聘用后,納入全額事業人員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應聘人員須在應聘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用人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合同。應聘人員一經正式聘用,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
2、參加應聘人員確定被聘用后,不按時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3、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五、時間及地點安排
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相關時間及地點安排,將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網站信息。以上各環節時間,均過期不候,逾期責任自負。
六、紀律監督
招聘教師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所有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如有違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縣教師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58—4581223(公告期間)
0358—4421456(報名期間)
附件下載>>>
臨縣招聘教師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