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成績審定、專業水平測試、試講三部分,三部分的比重為3︰2︰5 。
專業能力審定:主要考查應聘者在高校以及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社會實踐能力、承擔社會工作情況、教學實習情況、各類獲獎情況等。
專業水平測試:經過專業成績審查篩選,符合招聘條件和具備相應資格的應聘者分學科按1:3的比例進入;未達1:3比例時,經請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全部進入專業水平測試。
試講(含面試):專業水平測試當日,參加測試者進行試講(含面試)。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
設定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為70分,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排序。
(四)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考生按考核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擬聘用人員提供身份證、戶籍證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學校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http://www.yxrc.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簽訂就業協議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就業協議簽訂的,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協議簽訂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簽訂協議,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若擬聘用人員逾期不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提出解約,因此產生的后果由擬聘用人員承擔。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按相關規定處理。報到后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任制管理。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若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有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錄玉溪民中校園網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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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民族中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