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州市越秀區招聘教職員公告【120人】
2019廣州市越秀區招聘教職員120人公告已發布,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5個工作日)。
為適應教育教學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規定,特向全國公開招聘教職員120名(越秀區在編人員不參加本次公招)。
一、招聘地點、范圍、職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設在廣州市,面向全國招聘教職員120名,擬聘在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其中中學教職員13名,小學教職員85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6名,幼兒園教職員11名,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表(附件1)。
具體招聘單位的簡介請查閱越秀教育網(http://www.yuexiu.gov.cn/jyzl/)。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勝任應聘職位的工作;
4.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和非廣州市生源的應屆畢業生須符合穗府〔2014〕10號文件的《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定的準入條件(附件2);
5.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工作年限時間計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資格條件
1. 社會人員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特殊教育教師A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與應聘職位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他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同時具有應聘職位對應的執業資格。
(2)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同時具有應聘職位對應的執業資格者。
2.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一致。
(2)應聘教師崗位應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3)須具有相應的國家英語成績報告單或專業英語等級證書。須提供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組織的國家英語四級(含)以上合格證書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績報告單(報考體育、美術、音樂教師職位除外)。
說明:“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3. 所有應聘教師職位的人員(2019屆畢業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9屆畢業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4.報考高中和華僑外國語學校英語教師職位的須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報考其他英語教師職位的須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四級合格證書。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2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2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三、招聘辦法
(一)公告。
公告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hrssgz.gov.cn)和越秀教育網(http://www.yuexiu.gov.cn/jyzl/)發布。
(二)報名。
1.網上報名。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5個工作日),考生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考生須在報名資料提交后,在報名系統確認報名通過。
2.每位考生限報1個職位。網上報名時,只填應聘職位,暫不填寫具體應聘單位。考生的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
3.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自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起至筆試開考前自行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4.開考比例。每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含)以上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
注意:(1)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對照職位表(附件1)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專業(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進行報名。不符合或低于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由考生自負。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考生直接與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聯系。所學專業以考生畢業證上注明的專業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