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湖州師范學院招聘公告【38人】
根據《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湖委辦〔2004〕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師范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16個崗位共38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湖州師范學院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國內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9日止!逗輲煼秾W院**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2或附件3或附件4)、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證明材料需要有證明人簽字和單位蓋章,以PDF格式遞交)、個人簡歷等應聘材料(郵件須以“本人姓名+應聘****招聘崗位”形式命名)發送至學校郵箱(輔導員招聘崗位發送至xsc@zjhu.edu.cn;其他招聘崗位hzsyrszp@zjhu.edu.cn)。應聘材料不全的視為無效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次招聘的其中一個崗位,多報崗位的,視為無效報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湖州師范學院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二)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應聘材料的內容進行資格初審,于12月22日在學校網站公布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名單。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來電查詢原因。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支付寶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5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繳費時間:2018年12月23日。
(四)筆試
滿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40%。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日期初定2018年12月29日,筆試時提供有效期內身份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應用能力。筆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分者一并入圍)。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學校組織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內容: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有效期內身份證;(2)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3)《湖州師范學院**崗位招聘報名表》;(4)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5)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6)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書(湖州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