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城區學校教師招聘公告【155人】
為滿足城區學校(含儲潭、茅店的中學、中心小學,下同)教育教學需要,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從本區鄉(鎮)中小學選調一批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為保證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科和名額
初中教師73名:
語文12名(其中儲潭中學1名),數學13名,英語14名(其中茅店中學2名),政治1名,物理5名,化學1名,生物5名,歷史4名,地理5名,音樂3名,美術3名,體育3名,計算機4名。
小學教師82名:
語文25名(其中茅店中心小學9名,儲潭中心小學1名),數學27名(其中茅店中心小學9名),英語2名,科學7名,思想品德5名,體育6名,音樂4名,美術4名,計算機2名。
二、報名條件
1.必須是區內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近兩學年師德考核及2016年、2017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
3.近三年內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的,不得報考;2018年已參加外縣(市、區)教師選招考試的,不得報考。
4.報考崗位學歷要求:
(1)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現任小學教師只允許報考小學崗位。
(2)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現任初中教師只允許報考初中崗位。
(3)初中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必須具備本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計算機崗位必須具備本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5.達到規定的任教年限:
(1)在小坪中心學校和鄉鎮部分偏遠村教學點工作三年且現仍在小坪中心學校或村教學點任教(鄉鎮部分偏遠村教學點名單見附件3);
(2)在湖新、古田、攸鎮、白石中小學(含村小、村完小)工作四年且現仍在湖新、古田、攸鎮、白石中小學(含村小、村完小)任教。
除此以外,在其他鄉鎮中小學(含村小、村完小等)工作的,均須工作滿五周年。
(3)定向師范生均需工作年滿五周年。
(4)相繼在我區同類學校任教年限可以累加作為該類學校工作年限;進城跟班學習的,不能算作鄉鎮工作經歷;區外調入教師在區外學校工作年限不作為本次報考工作年限依據。
6.近三個學年(2015年秋學期至今)均在從事所報學科教學工作,或教師資格證所載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經組織安排的借調或跟班學習者視作仍在從事原任學科教學。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班時間內,逾期不補。
(二)報名地點:區教育局15樓會議室(區行政服務中心中塔樓15樓)。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校長審核簽字和學校蓋章的《贛縣區城區學校選調教師情況證明表》(以下簡稱《證明表》,見附件1);校長請假在外的,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長審核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近兩學年中有工作調動的,要在原工作學校開具《原任教學校證明》(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年度考核手冊、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張(用于張貼準考證)。
2.報名現場初審后,由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抽調人員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集中資格復審,對不符合選調資格人員取消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全過程。
3.經復審符合報考資格的教師,本人于7月30日下午18:00前憑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及考場具體見準考證。
五、考評及記分辦法
實行考核、考試相結合的考評及記分辦法。具體內容及分值如下:
1.績效考核(總分30分)
根據該教師在本鄉鎮(校)近兩學年的績效考核情況進行計分。以學年為單位分別進行計算,每學年15分,兩學年的績效考核分相加后的總分為該教師的績效考核得分;期間有工作調動的,由原工作學校出具《原任教學校證明》(附件2),現任教學校進行匯總計分。在區教育局機關跟班學習一年(含)以上的,以30%計算跟班期間的績效考核分。
學年績效考核分計算辦法為:進入本鄉鎮(校)學年績效總分排名前50%的,計10分;在此基礎上,每前進1個百分點加0.1分;未進入排名前50%的,該學年的績效考核不計分。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排名比率=×100%
個人業績得分=10+(50%-個人排名比率)×100×0.1
2.專業考試(總分70分)
考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教材教法、新課程標準。
3.其他加分
(1)班主任加分:2008年9月以來,在我區中小學擔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含)以內的每學期加0.2分,擔任班主任工作四至五年(含)的每學期加0.3分,擔任班主任工作六至十年(含)的每學期加0.4分。
(2)與所報學科一致且在任期內(2016—2018年)的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按以下標準加分:省、市、縣學科帶頭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縣骨干教師,依次加2分、1分、0.5分。
(3)獲得榮譽的加分:
①2016年9月以來被各級黨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評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教育工作者的,按下表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不累加)。
此項加分依據以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原件或下發的文件為準。
②2016年9月以來本學科現場課堂教學比賽(不含錄像課)、現場說課比賽、現場微課比賽、現場命題比賽、現場教學設計比賽、現場教學基本功(技能)比賽(不在此范圍的不予加分),按下表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此項加分依據以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直屬機構頒發的證書原件或下發的文件為準。
以上績效考核、專業考試及加分等情況將在贛縣區行政中心中塔樓1樓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七、選調程序及調入崗位確定辦法
1.區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參考對象的各項得分進行累加,得出總分,然后根據各學科崗位的選調名額,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
2.擬選調人員名單在贛縣教育網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查無實據后,由區領導小組根據擬選調人員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排序,依次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如有本人棄權或經查實不符合選調資格的,則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選崗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調入城區學校人員按照上級及我區有關規定進行崗位聘用并按新聘崗位享受工資福利待遇。
八、組織領導
為加強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周光仁
副組長:譚曉芳
成員:劉桂健彭鋒鋼黃猛溫曉云張石鳳
譚裔明鄺宏星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辦公室負責選調工作的日常事務。
九、補充事項
1.學科崗位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該學科多余的選調計劃不調整到其他學科。
2.凡在本次報考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如:偽造學歷、證書、虛報年齡、績效業績、教研成果及考試舞弊等,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各中小學校長必須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選調。
同時,各校長要對《證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實性負責:①任教學校及在該校任教年限;②2008年9月以來任班主任期限;③2016—2018學年績效考核情況;④師德考評情況;⑤年度考核情況;⑥加分情況。對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相關學校和校長。由此引發的信訪、投訴,由出具相關證明的學校校長負責解釋。
3.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公布選調過程涉及的資格復審、績效考核、專業考試、其他加分、擬調人員等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本公告由贛縣區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附件下載>>>
2018江西贛縣區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原任教學校補充證明.doc
贛縣區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