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康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安康市市直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人事編制動態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結合市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基層學校及有關教育單位,為市教育局直屬部分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專業教師48名。選調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名額
1、安康市初級中學:語文、數學各5名,物理3名,英語、政治、體育各2名,歷史1名,共20名。
2、安康市第一小學:語文9名,數學8名,英語、品德與社會、體育各1名,共20名。
3、安康市幼兒園8名。
二、選調對象范圍
本市各縣區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幼兒園及有關教育單位正式教師。
三、選調資格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敬業精神,符合《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要求,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精神病史;
3、報考體育、幼兒園教師崗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報考其他崗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
4、報考初中教師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或師范類專科學歷,報考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國民教育專科或幼兒師范專業中專學歷;
5、報考中學教師崗位和小學英語、體育教師崗位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報考小學語文、品德與社會教師崗位應為文科專業、小學數學教師崗位應為理科專業,報考幼兒教師崗位應為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小學教育或音樂、舞蹈、美術等藝術類專業;
6、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上一級教師資格可以報考低一級教師崗位;
7、從事相應專業教學工作3年以上(截止日期為2012年7月31日);
8、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或以上等次。
四、公開選調程序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6日、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2、報名方式和地點:由報名人員在安康教育網、安康人社網、安康市政府網上下載填寫《安康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選調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并經所在縣區教育局、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張,統一在安康市一小報名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繳報名費100元。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3、準考證領取: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于8月12日在安康市一小領取筆試準考證,未領取筆試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參加筆試的人數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4、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內容: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體育和小學英語、體育教師崗位為考生所申報專業的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初中政治、歷史和小學品德與社會教師崗位為政治、歷史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小學語文、數學和幼兒教師崗位為語文、數學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其中基礎知識占80%,教育理論占20%。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講課和答辯(幼兒教師采用教學活動組織和才藝展示)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出綜合成績。
筆試、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市人社局、市監察局全程監督和指導。
6、考察體檢:由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同等條件下省級教學能手或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者優先),按照選調名額與考察人選1:1的比例,由市教育局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結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中發現有嚴重違法違紀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7、公示:根據考察體檢結果,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8、辦理調動手續: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若調入單位無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的應高職低聘。
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人事科:3212059
市人社局人力資源與事業單位管理科:3212252
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安康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