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鎮直接選聘公辦教師啟事(華中師范大學定點招聘)
坦洲鎮隸屬于廣東省中山市,為中山市直轄鄉鎮,位于珠江口西岸,地處中山市最南端,毗鄰珠海經濟特區,鄰近香港、澳門。
坦洲鎮曾獲“國家衛生鎮”、“全國環境優美鄉鎮”、“廣東省衛生先進鎮”、“廣東省企業百強鎮”、“廣東省文明示范鎮”、“廣東省教育強鎮”、“中山市工業強鎮”、“中山市經濟強鎮”等榮譽稱號,2015年首次上榜“中國建制鎮綜合實力百強”“全國科學發展百強鎮”排名72位;2016年躍升至“全國科學發展百強鎮”第67位。坦洲鎮版圖總面積130.41平方公里,下轄7個社區和7個行政村,常住人口20多萬人,有初中6所(其中民辦3所),小學17所(其中民辦4所)。
現根據我鎮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面向高等院校定點公開選聘初中專任教師6名,受聘教師享受事業編制公辦教師待遇。
一、 招聘崗位、崗位代碼及擬招聘人數:
序號 |
崗位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備注 |
1 |
語文教師 |
A0501[中國語言文學] A040102課程與教學論(語文) |
專業技術 |
1 |
|
2 |
英語教師 |
A050201[英語語言文學]、 A040102課程與教學論(英語) |
專業技術 |
2 |
|
3 |
化學教師 |
A0703[化學] A040102課程與教學論(化學) |
專業技術 |
1 |
|
4 |
歷史教師 |
A0601[歷史學] A040102課程與教學論(歷史) |
專業技術 |
1 |
|
5 |
地理教師 |
A0705[地理學] A040102課程與教學論(地理) |
專業技術 |
1 |
二、選聘對象
2018年應屆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同時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三、選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所學專業須與應聘崗位專業相符;
(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六)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
四、選聘時間及報名辦法
(一)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召開宣講會進行宣講、報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下午招聘小組審核材料;
(二)2017年12月13日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2017年11月14日上午簽訂協議(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有意應聘者,請于規定時間內參加宣講會,遞交《中山市坦洲鎮直接選聘公辦學校編制教師報名表》、個人簡歷、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空白就業協議書、各類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按順序整理成冊。
五、選聘辦法
(一)選聘單位將從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應聘人員要攜帶本人身份證進行驗證。面試形式包括無生授課、現場答辯等環節。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1.考生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考前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及講解面試的要求及事項。
2.考生抽簽,考生按抽簽順序號(由小到大的順序)進入面試。
3.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內容為初中教學內容。面試形式為無生授課與現場答辯,無生授課時間不少于12分鐘,無生授課結束后馬上進行現場答辯環節,時間為3分鐘。
4.考生成績計算:考生面試按結構化評分標準進行評分。考生總成績(100分)=教學能力 (滿分50分)+綜合能力(滿分30分)+語言表達能力(滿分10分)+舉止儀表(滿分10分)。
(二)選聘單位根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或三方協議),組織體檢與考察,報主管部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三)如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按招聘單位要求辦理體檢、簽訂畢業生三方協議等聘用手續的,則自動取消應聘者的聘用資格。
六、相關待遇
入職后具有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和干部身份,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七、其他事項
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一)應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
(二)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三)應屆畢業生因個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手續者;
(四)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五)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六)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七)放棄聘用資格者;
(八)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九)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人:楊老師、麥老師,咨詢電話:0760-86219005
附件.中山市坦洲鎮直接選聘公辦學校編制教師報名表
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