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以及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辦理資格復審。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或服務期內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或項目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有關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專業測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專業測試人員。
專業測試滿分成績為100分。根據招聘崗位的用人需求,專業測試可選擇采取結構化面試、答辯、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
當天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將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專業測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的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確定(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6+專業測試成績×0.4)。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體檢考察
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考察工作由區人社局會同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最終成績相同的,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科目一成績得分高分優先)。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2次。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埇橋區政府網、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公示結束后,如有人員放棄,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與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及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關事項
1.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監督公開招聘的相關工作。
2.本次招聘的筆試、專業測試均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3.有關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保障局網站查詢、查閱。
4.本公告由宿州市埇橋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7-3035770
監督舉報電話:0557-3024541
上述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2017年度宿州市埇橋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
宿州市埇橋區事業單位公開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