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聘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號)和人社部關于《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號)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日17:30。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縣人社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政審考核標準》,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寫出考察意見。
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職位空缺,不予遞補。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新邵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間如實名舉報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考察條件的,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職位空缺不予遞補。
(七)填寫單位志愿
報考鄉鎮衛生院的工作人員,同一職位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自愿選擇報名時公布的招聘單位,每人只能填寫一個單位志愿。
(八)聘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員中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的職位空缺不予遞補。
3、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不得調動(考上公務員的除外)。
三、紀律要求
(一)要求嚴格遵守《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細則》的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新邵縣委黨校
  新邵縣交通局                                   新邵縣林業局
  新邵縣廣播電視臺                            新邵縣新媒體中心
  新邵縣安監局                     新邵縣城市投資管理辦公室
  新邵縣教育局                                新邵縣衛生和計生局
  新邵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