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特設崗位教師共154名。
其中:初中教師37名(語文2名、數學4名、英語7名、政治3名、物理3名、化學1名、生物2名、歷史3名、地理1名、信息1、音樂2名、體育3名、美術4名、心理學1名。)
小學教師117名(語文30名、數學29名、英語26名、信息4名、音樂8名、體育10名、美術10名)。
二、招聘對象
報考興安縣2012年特設崗位并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資格復審
1.證件審核。應聘人員必須提交畢業證、身份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學生證和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各種獲獎證書或其它個人求職推薦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審核驗證后退回原件,同時交近期本人免冠半身一寸照片1張。
2.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生,應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3.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8月2日
地點:興安縣實驗小學(興安縣教育路31號,興安師范對面)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if !supportLists]--> (二)<!--[endif]-->申報崗位志愿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者,需根據各學校崗位需求情況填報與自己申報資格相符的具體學校崗位志愿。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志愿,和表明是否服從調劑意愿。
(二)面試
1.面試對象
經資格復審符合規定條件的應聘人員。
2.面試成員的組成、面試方式。
(2)面試采用問答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由面試官即時提出。
3.面試過程的監督及擬聘人員的確定。
縣特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成員現場監督面試全過程,參考面試結果情況共同商定擬聘人員名單。
注:因申報者較多原因,初中政治、語文、化學、生物、外語等擬錄崗位以師范類畢業生優先面試和選用。
3.面試時間
4.面試地點:興安縣實驗小學。
(三)體檢
擬聘用人員須按照事業單位招考體檢方式和項目體檢,時間、地點待定。
(四)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擬聘人員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上報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呈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上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8月13日前上報區教育廳)
(五)集中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四、待遇
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與縣人社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招聘資格。
聯系人:教育局人事股:0773-6228169,13607835511
教育局分管領導:13878367211
興安縣特設崗位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