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6日,自治區公布了2012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教師”)網上報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名單,“特崗教師”計劃已進入招聘階段。根據《2012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桂教師范〔2012〕4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為順利完成我縣2012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那坡縣2012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聯系電話0776-6822455,0776-6822113),辦公室主任(略),副主任(略)。
二、招聘名額
按照那政報〔2012〕8號文件規定,我縣2012年招聘“特崗教師”共50名,招聘名額和崗位設置如下表。
學校類別 |
分 學 科 (崗 位) 招 聘 人 數 | |||||||||||||
合計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心理學 | |
農村初中 |
10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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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村小學 |
40 |
|
18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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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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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2 |
合計 |
50 |
1 |
19 |
18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3 |
如一些科目因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少于招聘人數等原因不能完成本科目招聘名額任務的,可增加其它科目的招聘名額,確保完成50名“特崗教師”招聘任務。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ㄒ唬┱衅笇ο蟆
符合桂教師范〔2012〕45號文件規定的招聘對象要求。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大學期間及畢業后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初中教師崗位的要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小學教師崗位的要具備應屆全日制大專學歷且專業對口,應歷屆全日制本科學歷應聘小學語文、數學崗位的可放寬專業限制;
4.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必須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歷屆全日制畢業生必須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熱愛邊遠山區教育事業,服從工作安排;
6.身體健康,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7.同等條件下,那坡縣籍的應聘人員優先聘用。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1.
2.7月26~27日(上午8:30-11:40,下午15:00-17:40),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人員在縣教育局人事股現場審驗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歷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等有效證明材料和個人求職材料。以及6吋近期免冠全身彩照、小2吋近期免冠半身彩照各1張。凡經查驗不符合規定要求或不按時到場提供材料接受審驗的,取消應聘資格。
3.
4.
5.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審核通過各設崗縣上報的擬招聘人員名單后,在全國特崗招聘網(http://tg.ncss.org.cn→點擊“廣西省”)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6.9月1~10日,由縣教育局在那坡縣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縣人事部門參照公辦教師招錄辦法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其間進行集中體檢。凡培訓考試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
8.9月13~14日,縣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到定點定崗學校上崗任教。
9.受聘人員必須服從分配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應聘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ㄈ┱衅、應聘注意事項。
1.招聘必須按照“公開、公平、自愿、擇優”的原則進行。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監督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2.招聘必須在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中進行。
3.審驗證件時應聘人員必須是本人親自到場。
4.集中培訓時應聘人員不得無故缺席。
五、相關政策
。ㄒ唬┱J真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自治區教育廳 財政廳 人事廳 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的通知》(桂教師范〔2007〕57號)、《自治區教育廳 財政廳 人事廳 編辦關于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政策的通知》(桂教師范〔2008〕7號)等文件精神,“特崗教師”聘期為3年。在聘用期間,中央財政核撥專項資金,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特崗教師”在聘用期間,執行本縣公辦教師同等工資制度和標準。
(二)縣教育部門按照公辦教師管理辦法對“特崗教師”進行管理,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經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各學校要努力為“特崗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妥善解決好“特崗教師”的后顧之憂。
。ㄋ模疤貚徑處煛3年聘期結束后,對經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在那坡縣擔任公辦教師的,將錄用為公辦教師,工資發放納入縣財政負擔范圍,享受本縣公辦教師的同等待遇。對重新擇業的,將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ㄎ澹疤貚徑處煛狈⻊掌跐M考核轉崗工作嚴格按照《關于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滿考核轉崗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09〕21號)執行。
。┢溉纹陂g,“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按公辦教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中共那坡縣委辦公室
那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