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報考比例,原則上按1:3以上的比例組織考試。若所需專業、技能特殊,公開報名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則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會商處置。
(四)筆試、試教和考察
1.筆試:高中分專業按學科分別命題制卷,小學不分專業命題制卷,幼兒園單獨命題制卷。高中、小學、幼兒園應聘人員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閉卷考試,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高中教師筆試內容為高中專業知識,不考通識知識。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為初中語文、數學知識各占40%,通識知識占20%。幼兒園教師筆試內容為中等幼兒師范教材知識占80%,通識知識占20%。心理咨詢教師筆試內容為大學專科心理學專業知識。校醫為醫學專科知識。考試結果予以公示。
筆試時間:2012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衡山二中。
2.試教:高中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崗位按縣招聘計劃的1:1.5確定試教人員(結果遇有小數時一律余進)。試教內容:使用2012年春季教材,抽簽確定試教次序和試教內容(音樂、體育試教與專業測試結合進行;校醫不試教,只進行專業考核)。試教時間另行通知。
小學、幼兒園教師不試教。
綜合總成績:高中教師筆試分數占50%、試教分數占50%,分專業、崗位,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公示;小學教師分專業類別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公示;幼兒園教師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公示。
(五)體檢
高中按綜合總成績分專業、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組織體檢。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按有關規定分專業、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小學、幼兒園按筆試成績分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組織體檢。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考試成績按有關規定分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名額確定考核對象,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報告,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對象。考核中發現有不合格的,取消資格,高中根據綜合成績按有關規定分專業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人選;小學分專業類別根據筆試成績按有關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人選;幼兒園根據筆試成績按有關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試教、專業測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在《衡山縣政務信息網》、《衡山新聞網》、《衡山縣教育局網》發布并張榜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招聘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簽訂合同
1.經筆試、試教、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被確定的合格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與教育局簽訂5年定點聘用合同,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動申請。本次招聘的高中教師由高中學校與招聘對象雙向選擇確定崗位,小學教師按招考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選擇招聘崗位。
2.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為6個月(縣內外在編在崗的骨干教師直接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內由縣財政按有關文件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并辦好進編手續,不合格者不聘任。
五、組織領導
成立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郭新衡任組長;縣委常委、宣傳部長任中元任副組長,縣政府副縣長彭鐵良任常務副組長;陳琛、汪維揚、劉柏林、符立平、劉偉、周永兵、彭應欽、綦育明、顏長坤、曠正秋、陳建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教育局),符立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曠正秋同志為常務副主任。考試、試教監考人員和考核人員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
六、紀律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招聘教師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全方位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二)招聘結果向社會公示,增加透明度。
(三)筆試、試教過程中發現舞弊行為,當場取消資格。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徇私舞弊問題將由縣紀委、監察局立案調查,按相關紀律條款嚴肅處理。
(四)凡招聘錄用的教師,必須服從教育局統一安排和調配,安排到缺科學校和缺編學校任教。
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