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醴陵市公開選聘市外在編在崗教師公告
根據株洲市委組織部、株洲市編辦、株洲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株組﹝2016﹞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醴陵教育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醴陵市外公開選聘在編在崗教師26名。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二、選聘計劃
農村中小學教師共計26名。專業及任教學科不限。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在編在崗。調出單位有服務年限要求的,應滿最低服務年限。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違反計劃生育法、被治安拘留、開除公職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入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得報名。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教師資格證書及相應學歷。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縣(區)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或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四、信息發布
選聘相關信息將適時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網”(http://www.lledu.cn/)發布。
五、報名及有關要求
1、報名時間:
2017年8月7日至9日(共計3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
醴陵市教育局201辦公室,電話:23284471
應聘者須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學科帶頭人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張。申報者提供的證書等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務必在規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前提供。否則,將取消其選聘資格。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1、筆試:內容包括新課程理念、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未達到開考比例時,經報請上級批準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選聘計劃。
3、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按照所有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
4、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相關對象增加“說課”考核。
5、其他: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待定,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七、資格復審與考察
根據應聘者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入圍資格復審與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由人社、編辦、教育部門組織聯合考察組。主要考察應聘者是否系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專技人員,以及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查閱個人檔案以及相關材料,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八、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網”(http://www.lledu.cn/)公示。公示期間,對實名舉報擬聘人員違規違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對有違規違紀問題的,取消選聘資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安排遞補)。根據崗位需求,結合個人任職資格,統籌安排工作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監督
選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相關紀律,對違反人事工作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3284471(市教育局)
中共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731)23289948
本次選聘政策由醴陵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7年醴陵市公開選聘市外在編在崗教師報名登記表
醴陵市教育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