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2017年公開招聘第二批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構建科學合理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教育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定發〔2016〕18號)文件精神,我縣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招聘一批待編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協調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貫徹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待編教師總數75名,其中中學30名,小學45名。
具體崗位及名額如下:
學段類 |
學科 |
名額 |
合計 |
備注 |
初 中 教 師 |
語文 |
4 |
30 |
|
數學 |
7 |
|||
物理 |
5 |
|||
化學 |
3 |
|||
地理 |
4 |
|||
生物 |
4 |
|||
信息技術 |
3 |
|||
小 學 教 師 |
語文 |
7 |
45 |
|
數學 |
28 |
|||
美術 |
4 |
|||
信息技術 |
6 |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考條件
(1)具有與崗位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紀錄。
(3)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條件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要求。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符合報考條件:
一是曾受刑事處罰;二是曾被開除公職;三是曾違法生育;四是尚未解除黨紀或政紀處分;五是涉嫌違法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六是尚在人事考試有關禁考期內;七是試用期內的人員;八是現役軍人;九是按其他規定不得聘用的。
2.報名方式:考生本人現場進行報名。
3.報名時間:2017年7月19日至25日。
4.報名地點:定南縣教育體育局會議室(定南縣文體中心六樓),咨詢電話0797-4289628。
5.報名應提交的證件和材料:
(1)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在辦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4張;
(3)完整填寫的《定南縣2017年公開招聘第二批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
(4)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在職在編人員報考,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資格審查。2017年7月25日,縣人社局與縣教體局負責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證件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