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考察人選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中小學教師類綜合應用能力或藏語文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體檢、考察環節出現空缺崗位需要遞補人員的,按該崗位參加考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考察工作由果洛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初次體檢確認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允許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工作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根據考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試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經公示后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果洛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填寫《青海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核表》和《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審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青海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六、其它事項
(一)加分條件
1、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在青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三支一扶”、“特崗教師”以及教育和衛生行業見習崗計劃(僅限鄉鎮及以下學校、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經認定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2、對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以上的漢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分。其中: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臨聘教師報考縣及以下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
4、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條件。
(二)學歷和專業的認定。
公開招聘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招聘崗位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進入面試人員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若其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務必提前聯系畢業院校解決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網上學歷認證,否則,逾期無法提供的后果自負。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提交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三)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一是考生按戶籍條件報考面向全省(或面向本州)范圍崗位的,落戶時間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中參加在青“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服務期均從工作或選派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17年7月25日。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在報名工作結束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縣鄉鎮中小學校對放寬條件后招聘的教師,聘用后需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調走。
(六)本方案所指“臨聘教師”,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青發〔2013〕12號)下發前已經被我州公辦中小學校聘用,并且報名前還在崗的臨聘教師。臨聘教師身份證明須按統一的格式填寫完整(附件3),并到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確認。
(七)招聘崗位專業(學科)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出現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可予以認可。
(八)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
(九)其它相關要求,按《果洛州2017年中小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指南》(見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執行,請考生務必在報名前詳細查看。
(十)公開招聘期間,考生應當隨時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及時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十一)本方案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本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果洛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75-8358116,8384835;
果洛州教育局:0975-8383595。
附件:1、果洛州2017年中小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docx;
2、果洛州2017年中小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指南(點此鏈接查看)
果洛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果洛州教育局
二0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