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崗位的所有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均參加面試,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人選名單、面試成績名單在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區域內及網站(網址:http://www.nnda.gov.cn/)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以書面形式由文體教育局通知面試人員。
2.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3.因考生缺考或其他原因,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試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人選。
六、專業技術水平評鑒
需進行專業技術水平評鑒的由南寧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開展。專業技術水平評鑒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確定為考察人選。
七、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組織面試加試,分數較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經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應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后序人員。
八、體檢
(一)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二)參加體檢人員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四)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體檢、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經開區管委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分別在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和辦公區域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將及時進行復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審核后辦理調動或聘用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批辦,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紀律與監督
參與招聘的各單位(部門)人員要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規定,遵守組織紀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時完成招聘各階段工作。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二)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7.違反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監督工作小組要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糾正不當行為。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費用,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經開區文體教育局咨詢電話:0771-4950207;
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咨詢電話:0771-4518838;
經開區紀檢監察審計局監督舉報電話:0771-4518413。
附件:1.2017年秋季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2.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文體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
1.2017年秋季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2.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