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平桂區2017年公開選調30名小學教師簡章
為加強區教師隊伍建設,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結合區學校實際,經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30名小學教師。為確保選調工作公正有序進行,特制定本選調簡章。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條件
1.面向賀州市所有在職在編中小學教師。
2.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或處罰;熱愛教育事業,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身體健康,勝任教學工作。
3.除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要求:
(1)具備全日制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公辦學校任教經歷。
(二)其他選調要求及選調職位(詳見附件1)。
(三)其他說明。編制使用控制數,待遇與在職在編一致。
待新編制下達之后,置換為事業編制,未辦理入編之前不得調到其他單位工作。
三、選調名額
小學教師30名(詳見附件1)。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5日—7月12上午8∶00--12∶00、15∶00--18∶00(雙休日除外),7月2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通知書。
2.報名地點:平桂區教育局人事股(平桂大道C座安順大廈417室)。
3.資格審查:參選者親自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個人編制證復印件、榮譽證書、任教年限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參選者須到所屬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表、計生證明各一份(已婚報考人員戶口所在鄉鎮(社區)計劃生育服務所出具證明后報縣級人口計劃生育部門審核蓋章,注明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未婚的報考人員戶口所在鄉鎮(社區)計劃生育服務所出具證明)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若參選者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4.每個參選人員只能選報其中的一個職位。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7月21日。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
3.開考職位:原則上按達到1:3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請示招聘領導小組后決定是否開考。
4.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四天內在平桂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17年7月29日上午8:30——18:00,參選者需提前40分鐘到指定考場抽簽。
2.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人選:根據計劃選調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4.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成績。
5.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17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領取面試通知單視為自動放棄。
6.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合格總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筆試合格總成績又相同時,以稱職高確定為人選;稱職又相同時,以學歷高順序為確定人選。(如報考計劃聘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其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以上,方為合格)。
(四)體檢
根據計劃選調人數與體檢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開招聘教師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五)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排序,按選調計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時間為2017年8月初?己藘热葜饕ㄋ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單位鑒定意見、縣級以上政法委“防范”辦公室出具無參加邪教證明、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計生證明、戶籍所在地出具無犯罪證明,材料上交時間另行通知。如參選人員資格不合格的,則取消選調資格,可從參加考試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審批、調動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從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選調人員,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或平桂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區編委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次選調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實行回避制度。選調工作人員在公開選調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親屬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要主動回避。
(三)嚴格公開選調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選調資格: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或選調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面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紀行為。
(四)嚴格按公開選調有關政策規定開展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督電話:平桂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0774—8836808;平桂區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774—8833722。
未盡事宜,可直接向賀州市平桂區教育局人事股咨詢,咨詢電話:0774—8836692。
附件:1.賀州市平桂區2017年公開選調小學教師計劃表
2.賀州市平桂區2017年公開選調小學教師報名表
賀州市平桂區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