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區高新小學將于2012年秋季啟動招生。為了把高新小學辦成全國一流、全省知名、全市領先的示范化小學,經管委會研究同意,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優秀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任人唯賢、注重實績、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范圍
1、在全國在職中小學優秀教師中選聘(調)。
2、從應往屆大學畢業生中選聘。
三、選聘崗位及數量(見附件)
四、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2、品德高尚,敬業愛崗,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和奉獻精神。
3、具有相關科目的小學及以上教師任職資格。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二)資格條件
1、在職教師選聘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初學歷為全日制專科學歷)以上學歷。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國民教育專科以上學歷的特級教師、名優教師、學科帶頭人,根據身體情況,可放寬至50周歲(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3)有兩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
(4)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至少有1篇教研文章在市級以上教育刊物發表或獲市級以上獎勵。
特級教師,省市級教學能手、教壇新秀、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模范班主任,資格審查合格后可直接聘用。
2、應往屆大學畢業生選聘條件:
(1)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所報學科的二類本科院校以上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
(3)已取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國家重點院校專業與小學學科課程相近相關的非師范優秀大學畢業生。
(3)在校期間表現優秀,專業成績突出。
優秀大學畢業生、有教學實踐經歷者優先。
五、選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2年7月11日——2012年7月20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須登錄榆林市人事人才網、榆林高新區門戶網站,下載《榆林高新區2012年公開選聘教師申報表》,按要求填寫好后上傳至報名郵箱:ylgxq@vip.qq.com。聯系電話:0912-2399659。
(三)資格初審復審
公開選聘領導小組將根據報名表對應聘對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通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現場進行,進入資格復審者
需攜帶本人學歷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與報名信息相符的其他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擬選聘崗位人數達到3:1,該崗位方可進入考試考核程序,否則,取消該崗位選聘或降低選聘人數。
(四)考試考核
1、在職教師:采取面試和業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分別占90%和10%;
業績考核包括:(1)近5年受國家、省、市、縣區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模范教師、優秀班主任、名師、教壇新秀、學科帶頭人,按級別分別加4、3、2、1分。(2)近5年在市級以上教育核心期刊(“CN”“ISSN”刊號)以第一作者發表教學案例、論文者,或獲得論文評選獎勵的,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計3、2、1分。以上兩項獎勵分別以同類獎項中最高獎項計分。(3)師德考核按優秀、良好、合格分別計3、2、1分。
2、應往屆畢業生: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分別占60%和40%。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選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各學科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等,考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
面試(講課):講課內容現場抽取本學科篇目,備課60分鐘,講課20分鐘(占80分),說課5分鐘(占20分),滿分100分。音、體、美專業畢業生面試時,除講課外,還需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能展示。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選聘人選
根據考試考核按比例計算出的總成績和兩類人員崗位擬選聘人數,分別按1:1的比例確定選聘人選。
(六)體檢
對確定的擬聘人選在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空缺職位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
(七)公示
對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
六、選聘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應往屆大學畢業生實行聘用制,聘期為三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方可續聘。聘期內工資待遇第一年高于榆林城區小學教師工資平均水平15%(年工資總額6萬元左右),第二年高于榆林城區小學教師工資平均水平30%(年工資總額6.5萬元左右),第三年高于榆林城區小學教師工資平均水平50%(年工資總額7.5萬元左右),并繳納“五險一金”。聘用教師一律實行結構工資制,即其工資待遇中70%為基礎工資,考核合格者按月發放,30%為績效津貼,由學校依據績效考核按學期發放。
(二)在職教師聘用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為高新區事業編制,工資待遇參照榆林城區小學教師工資標準執行。在此基礎上,每年按入編教師年工資總額50%的比例劃撥出專項經費,用于教師教育教學業績的考核獎勵,按學期發放。
(三)聘用教師的其它待遇參照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符合保障性住房條件的聘用教師,在申請保障性住房時優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