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緊缺學科按1:2)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第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本人簽名確認的《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2)。
2、按《崗位表》(附件1)“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
3、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單位蓋章同意報考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證明。
未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依次遞補。
經資格復審,若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面試人數未達到1:3(未達到1:3比例的緊缺學科按1:2)面試比例的,則應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六、面試
(一)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緊缺學科按1:2,超過1:2但未達到1:3的,超過1:2的部分全部進入面試)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面試對象)。參加面試的考生應繳納面試費50元。
(二)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講課(無學生)方式進行;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專業增加專業技能測試,講課滿分100分,占面試成績70%;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面試成績30%。
(三)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生參加面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
七、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院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協商后指定。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的,再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對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考察對象。
八、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新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九、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應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上下載打印《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經本人簽名確認,資格審查時提交給資格審查單位。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三)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報考前應征得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等轉移手續的書面證明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資格。
(四)對偽造相關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人員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將提前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發布通知,屆時以通知為準。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1《2017年十堰市茅箭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中所列的內容,由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的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聞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人事科:0719-8686936
附件:1、《2017年十堰市茅箭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應聘教師崗位誠信承諾書》
3、《“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4、《網格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1、《2017年十堰市茅箭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