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8月11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領取準考證時另行通知。
3、筆試內容
科目名稱 | 考試內容 | 考試時間及分值 |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 | 具體見附件二 | 120分鐘 滿分100分 |
4、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攀委發〔2006〕2號)精神,在我市各級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對鹽邊縣、米易縣和仁和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下同),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5分;對市級和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戶籍地縣(區)以上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以上證明材料于2012年7月18日—7月20日送交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日內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機關辦公樓張榜,同時通過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公布。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在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公布。
2、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于2012年8月16日-8月17日工作時間內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放棄面試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科目及方式
面試科目 | 面試方式 | 面試分值 |
教師崗位(除體育、美術教師外) | 講微格課 | 100分 |
體育、美術教師崗位 | 講微格課 | 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
專業技能測試 |
4、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試者本人,并在所有應試者結束面試后2日內,隨綜合計算后的考試成績一并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機關辦公樓張榜,同時通過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站公布。
十一、考核及體檢
(一)考核人選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又相同的,一并錄取)。
考核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組織,主要考察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應對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意見,報攀枝花市仁和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因考核不合格或無法考核出現的缺額,可依次等額遞補。考核合格者進入體檢。
(二)體檢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考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區監察局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及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機關辦公樓張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后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三、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應在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報到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未經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報到時,必須交驗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不能按時交驗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由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分配服務學校,并在規定時間內到所服務學校報到。未經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 新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實行合同聘用管理,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 的,必須與服務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滿五年后(含試用期),方可進行交流調動。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十四、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格招聘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十五、相關事項提示
(一)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六、本方案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15983568683(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
0812—2910192(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考務咨詢電話:15983568683(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812—2900790(攀枝花市仁和區監察局)
附件一:2012年仁和區公, 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情況表.xls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