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在編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昌邑市教育局所屬中小學教師共120人。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應聘人員除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昌邑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昌邑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制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以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微信掃描簡章后的二維碼,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3日18:00。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的,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對重復報考的,取消此次公開招聘報考資格。
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空缺的崗位計劃調整到其他緊缺專業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及時瀏覽招聘簡章發布網站,關注公開招聘有關信息。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審查時間: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審查地點:山東省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文昌北路238號,昌邑市外國語學校文體活動中心)。
攜帶材料:
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就業報到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暫未發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的,可持學校核發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打印的《昌邑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張。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教育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
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合格證明,不能提供的視為棄權。
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3、筆試
應聘人員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5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等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共兩科,1、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現代教育理論,30分);2、專業知識(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設計,70分)。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