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第三批教師招聘啟事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09]45號)的精神及要求,結合松江區教育系統事業發展的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歡迎有志于教育事業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和在職骨干教師加盟松江教育。現將2017年松江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第三批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各類學校招聘范圍
(一)應屆畢業生
1、高中學校教師
(1)省(直轄市)級及以上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碩士研究生或211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2)部分國家“985”院校的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
(1)省(直轄市)級及以上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及其以上應屆畢業生。
(2)部分國家“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其以上應屆畢業生。
(3)松江大學城的上海對外貿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部分專業的應屆畢業生。
(4)浦南四鎮(新浜、泖港、葉榭、石湖蕩)學校可招收本區戶籍的上海市第二批公立本科院校的應屆畢業生,要求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對口,必須持有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
3、幼兒園教師
(1)公辦大學學前教育專業的本科及其以上應屆畢業生。
(2)公辦大學音、體、美等專業師范類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
(3)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公立大學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限本區戶籍)。
4、其他類學校及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參照上述相應范圍進行。
(二)在編在職教師
1、上海市戶籍在編在崗教師的招聘條件
(1)中小學教師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級職稱且聘在一級教師專技崗位上,(省(直轄市)級及以上師范大學師范專業、985、211高校畢業生可突破中級職稱條件)。
(2)幼兒園教師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為大專及以上。
2、非上海市戶籍在編在崗教師的招聘條件
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級職稱且聘在高級教師專技崗位上,近三年內獲得過省市級及以上教學方面榮譽稱號。根據滬府發〔2010〕28號《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及松江區招聘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往屆畢業生
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2015及2016屆上海戶籍的省市級師范院校、部分國家“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限中小學,招聘條件與應屆畢業生相同)。
三、招聘人才在服務期享受如下待遇
應屆畢業的新教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區政府一次性人民幣10萬元住房補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補貼人民幣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補貼人民幣1000元。第二年后可享受區安居工程相應的政策。
四、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見附表:2017年松江區教師招聘(第三批次)崗位一覽表
五、招聘程序
1、應聘者首先向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投遞應聘材料,由招聘單位進行材料審核、課堂教育教學能力等測試。
2、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組對學校上報的應聘者材料進行復審,確定參加進入應聘程序名單。
3、經應聘者與招聘單位雙向選擇后,由招聘單位按擬招聘計劃1:1比例向松江區教育局人事科報送參加綜合測試人員名單,經教育局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通知相關人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筆試、面試、教育人才準入測試、心理測試),根據測試成績確定錄用人員。
4、通過綜合素質測試的人員經網上公示無異議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凡不能按時畢業和取得學位者以及其他要求條件、不能按要求準時報到者,就業協議終止履行。
六、招聘時間安排
第三批(2017年4月---2017年6月)
(1)2017年4月25日——5月12日,學校組織招聘、面試,按要求與批準計劃1:1提交應聘材料。
(2)2017年5月13日——5月20日,教育局審核并確定資格名單。
(3)2017年5月21日,區統一考試、面試
(4)2017年5月23日、24日參加市心理及綜合測試(以準考證為準)。
(5)2017年6月公布擬錄用名單。
七、應聘所需材料(參見附件2)
應聘人員提交原件和復印件至招聘單位,原件由招聘單位審核,復印件由招聘單位上交
咨詢電話: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人事科,朱老師021-37736326,蔡老師021-37736344
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下載附件1:2017年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第三批教師招聘名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