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區2017年上半年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珠海市有關規定,為適應我區基礎教育發展的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共1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珠海高新區于1992年經國家科技部批準成立,是全國首批國家高新區之一,位于珠海市主城區北部,東與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門30公里。主園區所在的唐家灣鎮有近700年的歷史,是“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其深厚的文化底蘊孕育了蘇兆征、唐廷樞、唐紹儀、唐國安、唐雪卿、唐滌生、古元等眾多歷史文化名人。
唐家灣擁有良好的生態資源:西倚青蔥翠綠的鳳凰山麓,東臨浩瀚的南中國海;十幾公里長的海岸線蜿蜒而上,山色水影交融;淇澳島是著名的生態島和旅游度假勝地。區內有中山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理工大學等多所高校。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廣珠城際輕軌貫穿境內,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門戶。區內有近10條公交線與主城區的香洲、拱北、吉大、新香洲相聯,交通、出行非常便利。詳情請登錄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www.zhuhai-hitech.gov.cn/)作進一步了解。
轄區內的珠海市金鼎中學、珠海市唐家中學、珠海中山大學附屬中學、高新區金鼎第一小學、高新區唐家小學、珠海市唐國安紀念學校、珠海市兆征紀念學校、高新區禮和小學、珠海中山大學附屬小學,均為珠海高新區管委會所屬的全日制公辦學校、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薪酬待遇
各崗位招聘人數見《珠海高新區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學歷、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及資歷要求見附件1。
年齡、連續任教年限的計算截止至報名當月底。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近2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考生可選擇快遞材料報名或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1)快遞材料報名:將報名所需材料快遞到“廣東省珠海市金鼎南方軟件園A3樓423室”,收件人:陳小姐,郵政編碼:519085,聯系電話:0756-3629320。收取快遞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17:30。
(2)現場報名:持報名所需材料到上述地點報名(市內可乘坐3、3A、10、10A、66、68、70、K1、K2、K3等公共汽車到“南方軟件園”站下車),受理報名時間:2017年5月17-20日(9:00-12:00,14:30-17:30)。
2.報名所需材料(請按下列順序裝訂提交):①《珠海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②近期大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③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證;④計劃生育證明(由戶籍所在鎮〈街道辦〉計生部門開具)及在崗證明(由現任教的中小學開具〈樣式見附件3〉);⑤珠海市所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③類材料須同時提交復印件(身份證雙面復印)。
3.資格審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報名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布。
4.注意事項:⑴本次招聘對所學專業、招聘崗位數與符合報名資格人數的比例等不作限制;⑵因報名資料不予退還,故快遞報名的考生,③類材料一律要求復印件;⑶現場報名的,于現場查驗證書原件。快遞材料報名的,在領取《準考證》時查驗證書原件;⑷《準考證》是考試、體檢等環節的重要身份證明,請妥善保管;⑸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過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網址見上)公布,請報考者及時登錄查詢。
(二)考試
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所有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崗位相關的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通知》。
筆試結束后,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考生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于筆試結束后的7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教育教學理論與課堂實踐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教態儀表等基本素質。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所空缺名額不予遞補。面試結束后,依其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及考察人選。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各崗位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公布。
(三)考察及體檢
1.考察:一是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二是對考察對象的遵紀守法、現實表現情況作出鑒定,具體要求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2.體檢:體檢醫院為珠海市三甲醫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將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將招聘結果報市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人事調動、聘用等手續。被聘用者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及投訴電話:0756-3629826。
(二)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其筆試成績排名出現并列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名次的,確定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時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三)所有聘用的教師,統一由區社會發展局(教育局)在全區的公辦中小學內調配。不服從組織調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擬聘人員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根據需要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按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⑴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⑵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⑶放棄聘用資格的;⑷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⑸不服從組織調配的;⑹出現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的。
(五)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及聘用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附件:1.珠海高新區2017年上半年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珠海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