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縣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落實省人民政府學前教育三年發展計劃,切實做好幼兒園教師等人員的公開招聘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三道鎮等五所公辦中心幼兒園編制方案的通知》(保編〔2015〕1號)文件精神,經保亭縣人民政府同意,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若干名。
一、招聘對象
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袭厴I生;或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全日制師范類幼師專業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一)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5名,招聘崗位詳見《保亭縣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職位表》;
(二)招聘的崗位性質為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
三、招聘范圍和崗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1981年4月24日至1999年4月23日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審計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公務員、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6.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和我省在編的教師。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3日(不含節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保亭縣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
3.聯系電話:0898-83668228、38660675。
4.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并接受現場資格初審。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考者須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baoting.hainan.gov.cn)下載《保亭縣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報名表》(一式二份,考生及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1份),明確報考單位和職位。
5.報名要求。報名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證書(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3)有工作單位(在編在崗)的考生,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報名考生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7.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3及以上才能開考,經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與應聘該崗位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接到通知后2天內可重新改報其他符合規定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8.報考考生憑《保亭縣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報名表》或身份證于2017年5月17日-18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9.報考人員全程密切關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以便及時了解相關報考事宜、資格審查結果、領取準考證、各項考試成績、體檢和擬聘人員名單公布等情況。
(二)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20分鐘。內容為學前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等政策文件與法律法規知識,分值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按參加同類試題考試的所有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來劃定,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參加面試。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2.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職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考名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考名額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面試方式:現場展示,評委現場打分。
(2)面試內容:講故事、唱歌、鋼琴、舞蹈、繪畫。
3.計分方法
計分方法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三)體檢
根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含2名)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的醫院須是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體檢費用考生自理。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三甲醫療機構重新檢查1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可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另行產生遞補人選。若沒有遞補人員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檢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擬聘用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相關情況,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1.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保亭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個人基本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2.公示期滿后,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間,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時,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受聘人員須和組織人事部門簽訂在保亭縣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的協議。
4.受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保亭縣財政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人員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五、紀律監督
(一)在保亭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聘工作,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在招考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監督舉報電話:83668451(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