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下載填寫《鄭州高新區2017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填寫至“本人承諾”一欄,正反面打印,并粘貼好照片,另外需準備3張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證件近照);
(2)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本人學生證;
(4)《畢業生推薦表(函)》、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
(5)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6)報名人員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需畢業學校提供相關證明)。以上證書必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果到時沒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資格;
(7)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按照以上順序裝訂。
5.資格審查: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或試講環節。
(三)面試及試講
1.時間和地點:所有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按照通知的面試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和試講。未按要求參加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結構化面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根據各學科崗位報名情況,同一學科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5的,進行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同一學科擬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低于1:5的(含1:5)不進行結構化面試。
3.試講:進行結構化面試的學科,根據面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試講;不進行結構化面試的其它學科,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試講。試講采取模擬上課的方式進行,模擬上課10分鐘,滿分為10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三個學科試講15分鐘(模擬上課10分鐘,專業測試5分鐘),滿分為100分。
各學科進入試講的人員,擬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參加試講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教師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遞減該學科的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根據試講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在河南省鄭州高新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崗,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試講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進行考察。在考察過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崗,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試講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高新區政務在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就業協議并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待遇
1.實行人事代理管理。在聘期內新聘人員的人事檔案由鄭州高新區委托有關機構代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享受鄭州高新區中小學教師同等待遇。
2.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新聘用人員首次聘用期限為三年(即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人員,首次聘用期結束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聘三年。年度考核連續兩次優秀(年度考核優秀比例不超過20%)的人員解決事業編制;連續六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解決事業編制;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它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招師期間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棄權。
(三)受聘人員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未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提供相應證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受聘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鄭州高新區管委會不組織、不委托舉辦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和輔導,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六)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371—60923660
201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