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教育局局系統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職員。
一、招聘職位、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數共計276人(詳見附件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二、報考者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說明:“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7屆畢業生以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2.所有應聘教師職位的人員(高職中職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職位的應聘人員以及2017屆畢業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7屆畢業生以及應聘高職中職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職位的人員,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所有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見附件2),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4.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招聘職位表中有明確年齡學歷限制的,以招聘職位表為準。相關年齡年限的計算以2017年3月24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1年3月24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5.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6.通過考試的擬聘用社會人員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2017屆畢業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前無法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8.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9.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現場資格核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網上填報資料:2017年4月7日9:00至11日下午17:00,報考者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絡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系統進行網上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可在4月12日后自行登陸系統查詢是否通過網絡初審。
3.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請于2017年4月26日17: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4.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根據所學專業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
(二)筆試
時間:2017年4月29日9:30-11:30(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地點:詳見準考證。
內容:校醫、會計、出納、審計員以及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中小學的教師、實驗員職位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等。其他職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
成績: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陸網絡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分數及是否進入現場資格核查環節。
在分數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核查和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現場資格核查。
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經網上報名、現場資格核查通過后,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面試成績為最終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