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和有序進行,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職位
此次招聘計劃數為15名。具體職位如下:
1、學前教育教師7名。
2、小學教師5名,其中:音樂1名、體育2名、英語1名、美術1名。
3、職業中學教師3名,其中:機械制造與加工1名、美術(廣告設計、服裝)2名。
二、招聘方式與待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被聘用人員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報考人員還必須具備職位所需的學歷及其他條件。具體要求為:
1、學前教育教師
具有全日制幼兒教育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師范類中師以上學歷,且具有幼兒教師或小學教師以上資格證書,年齡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小學教師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學歷或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和計算機初級以上等級證書(計算機專業的畢業生除外),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職業中學教師
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7月11日至14日止。
(二)報名地點:會同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報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2、報名時,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須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兩張。并按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
3、每一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職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錄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則相應調整招聘計劃和開考比例。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
1、學前教育教師筆試內容:幼兒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20%、專業知識80%),分值100分;
2、小學教師筆試內容:所報科目的專業知識和教育理論等基礎知識(專業知識80%、教育理論知識20%),分值100分;
3、職業中學教師筆試內容:所報科目的專業知識和教育理論等基礎知識(專業知識80%、教育理論知識20%),分值100分。
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每個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1、學前教育教師面試內容:幼兒教材內容和五項技能(幼兒教材50%,五項技能50%),分值100分。采取現場抽簽方式試教。
2、小學教師面試內容:所學專業的小學教材內容,分值100分,采取現場抽簽方式試教。
3、職業中學教師面試內容:所報科目的教材內容,分值100分,采取現場抽簽方式試教。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小學教師和職業中學教師職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學前教育教師職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荚嚲C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體檢不合格的,則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得超過2次。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間提出復檢。復檢原則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凡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1]3號)的規定執行。
(五)公示和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試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按規定辦理入編及聘用相關手續,試用期間享受入編人員同等待遇。凡被聘用人員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須在會同服務八年以上。
六、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未盡事宜由會同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政策由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830769 8823453。
會同縣教育局
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