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職教中心教師50名。具體招聘崗位、職數及相關要求詳見《秀山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職教中心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秀山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在秀山自治縣服務期間未解除協議選派到鄉鎮基層工作的大學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擬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4.身體健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教師,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秀山自治縣教委(中和街道辦事處鳳棲北路電信局對面);咨詢電話:76680933。
3.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張、畢業證及報考崗位所需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秀山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職教中心教師考試報名表》(附件2),經初審合格后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報名者對所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原則上要求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報名和電話報名,如考生本人無法參加現場報名,可采取委托報名方式,委托報名具體流程為:報考者填寫報名表,提供本人手寫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交予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攜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人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及報考職位所需資料原件與復印件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交納考試費用。
(2)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如無特殊情況,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資格。
(二)筆試
語文、數學、英語、心理學教師崗位考試報名人數須達到擬招聘職數2:1的比例方可開考,如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則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職數至規定比例,其他特殊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包括政治、法律、經濟、科學技術、公文寫作等基礎知識以及該崗位相應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各報考崗位招聘職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經本人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除特殊緊缺崗位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至規定比例。
面試方式:報考語文、數學、英語、心理學教師崗位的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學基本功。試講內容為一個教學片段,試講時間為15分鐘。報考其他崗位的采取實作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面試結束的當天向應試人員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職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再出現并列者,則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工作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中,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積極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本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予遞補。
(七)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按規定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報考單位、報考職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及各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公示結束后,沒有發現問題或者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進入下一程序。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分別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工作滿五年方能調動,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秀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