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遠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充實壯大我縣教師隊伍力量,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教師〔2009〕2號)和省教育廳、人社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7〕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請示縣政府同意,決定自主公開招聘一批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公開招聘一批德才兼備的教師,進一步充實壯大我縣教師隊伍力量,著力解決我縣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的現狀,努力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我縣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推進“發展大教育”戰略順利實施。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嚴格標準,按崗聘用的原則。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76名,其中:普通高中15名、農村初中35名、農村小學20名、中等職業學校5名、幼兒園1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7年8月5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個別專業暫不作此要求(詳見崗位具體條件);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4.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園教師者要求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1.普通高中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學歷;
(2)專業: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高中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5)性別:不限。
2.農村初中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物理、化學專業畢業生可放寬至專科學歷);
(2)專業: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戶籍:音樂、體育、美術專業須為安遠籍人員(戶籍地址或身份證號碼為安遠縣的,均視為安遠籍)或其配偶;
(5)性別:各專業男、女招聘人數詳見附件1。
3.農村小學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放寬至專科學歷);
(2)專業: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5)性別:各專業男、女招聘人數詳見附件1。
4.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或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商務策劃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5)性別:不限。
5.幼兒園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全日制中專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
(3)教師資格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4)戶籍:須為安遠籍人員(戶籍地址或身份證號碼為安遠縣的,均視為安遠籍)或其配偶;
(5)性別:不限。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已被我縣正式招聘錄用的教師(含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教師);
(2)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被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未滿5年的;
(5)近五年內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