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縣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縣戰略工作的實施,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169名,具體詳見《彭水自治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大學期間各已修必修課程學業成績無不及格,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自愿在彭水縣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年齡為35周歲以下(以身份證為準,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崗位要求和具體條件詳見《公開招聘一覽表》(附件1)。
(七)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縣內“特崗”教師;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從2017年2月24日開始,具體時間地點(具體地點詳見相關學校校園網)如下:
第一站:湖南師范大學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
第二站:華中師范大學2017年2月25日上午8:30
第三站:東北師范大學2017年2月27日上午8:30
第四站: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2月28日上午8:30
第五站:中央民族大學2017年2月28日晚上18:00
第六站:陜西師范大學2017年3月2日上午8:30
第七站:四川大學2017年3月3日上午8:30
第八站:西南大學2017年3月4日上午8:30
第二批次:經第一批次招聘后,所缺崗位指標用于第二批次公開招聘。設在重慶師范大學和四川師范大學。
第九站:重慶師范大學2017年3月5日下午13:30
第十站: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3月7日上午8:30
2.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需本人到場提交公開招聘《彭水自治縣2017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自薦書原件且同時提交復印件各1份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