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測試以上課的方式進行,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內容,分值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測試專家組根據報考人員自我介紹、回答問題和其在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獲獎等綜合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3.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單位本次招聘空缺崗位情況,按考試考核成績高低依次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考試考核合格的2017屆應屆畢業現場簽訂協議。如同一崗位簽訂就業協議人選最后一名考核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于考核環節結束以后2-3個工作日內在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
(三)體檢
根據擬聘崗位職數按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荚嚳己丝偝煽兂霈F并列時,則加試專業技能測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中,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予遞補。
若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疾煲院蟓h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人員須在我縣至少服務5年,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流動到縣外其他事業單位。未滿最低服務期的,與我縣事業單位解除人事關系,并按每年8000元標準承擔相應違約補償責任,且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1.彭水自治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2.彭水自治縣2017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