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滄 縣 教 育 局
關于招聘編制外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農村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依據招聘條件和崗位名額,通過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學科及名額
本次招聘共有15個單位、7個學科、180個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滄縣農村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名額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二)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沒有犯罪記錄和違法違紀行為,沒有不良嗜好,沒有不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其他原因。
(四)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教師資格證。
(六)全日制普通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7年畢業生也可報考),有就業報到證。除音樂、體育、美術要求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相一致外,其他學科不作要求。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考生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滄縣招聘網(cxzpks.com),注冊成功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按鄉鎮進行定向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服從調劑的考生請在備注欄注明“服從調劑”。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至2月20日下午17:00。逾期報名窗口自動關閉。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審查無誤后審核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并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上手寫考生信息無效),在三個工作日工作時間內(含報名當天)由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表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到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調配股(滄縣政府院內西樓217房間)進行資格審查(最后兩天報名者需在當天工作時間內進行信息確認),同時采集指紋信息。2017年畢業生暫不要求提供畢業證書和就業報到證,需提供由學校簽發的《2017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證明》和《就業推薦表》。未經資格審查的網上報名信息按無效信息處理。
(四)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在考前三天內登錄滄縣招聘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通過滄縣招聘網發布)。
(五)按照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冀價行費函[2006]10號)規定,每人交納考務費100元。
(六)本次招聘,招聘人數為1名的崗位,報名人數3名以上方可開考;招聘人數2名及以上的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一般應不低于1:2方可開考。達不到相應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取消招聘的崗位,通過滄縣招聘網告知,并允許報考該崗位的人員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出招聘。
五、考試
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一)筆試
筆試日期待定,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高中和初中知識。
筆試成績按照所報崗位分別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60分以上人員中,招聘名額2人以下的按招聘名額1:1.5的比例、3人以上的按招聘名額1:1.2的比例確定試講人選(四舍五入)。末位人選出現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將共同確定為試講人選。筆試結果通過滄縣招聘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試講
試講日期待定,試講時間限10分鐘以內,滿分為100分。試講內容為滄縣初級中學現行教材,試講評委聘請外地專業教師擔任,試講順序由本人抽簽決定。試講成績當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