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同市礦區公開競聘小學校長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各街道辦事處,區委各部、委、局、辦,區直各局,各人民團體,區直各企事業單位:
為深化全區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落實“教育興區”的戰略部署,建設一支教育理念新、管理能力強,勇于任事、敢于擔當、主動作為的校長隊伍,依據《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按照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的《大同市礦區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施意見》、《大同市礦區中小學校長任期制實施意見》,現就我區公開競聘小學校長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1月31日-2月1日(正月初四、初五)
地點:區教育局人事辦
二、競聘人員范圍
本區符合競聘條件的現任小學校長、書記、副校長、副書記。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有較高的政治理論素養,思想品德良好,責任心強;
2.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和實踐經驗,熟悉中小學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堅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質量觀和人才觀,了解和掌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規律,業界聲譽好;
3.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創新精神,善于規劃學校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優化內部管理、調適外部環境;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淡泊名利,甘為人梯,富有教育情懷,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成績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尊師重教,關愛學生,嚴于律己,廉潔從業;
6.年富力強、身心健康,具有從事校長崗位工作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7.學歷要求: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8.任職要求:競聘校長崗位應具有擔任學校副校長(副書記)兩年以上管理工作經歷,且一般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及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9.年齡要求:男同志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至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10.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四、報名所需材料:
(1)《大同市礦區公開競聘小學校長報名表》(從大同市礦區教育局網站自行下載打印)一式三份(表格內容要求打印),近期紅底正面一寸彩照8張;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三年的工作業績材料(字數為2000字以內,一式三份);
(4)其他材料:原始和后取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任現職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任現職以來表彰獎勵證書及其他能證明報名表內容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復印件請按順序整理并用拉桿夾裝訂)。
五、競聘工作時間安排:
1.綜合考核:2017年2月3日-2月4日
2.筆試:2017年2月6日上午8:30-11:00
3.面試:2017年2月7日
聯系電話:7057620
大同市礦區基礎教育綜合改革領導委員會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