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不斷充實教師力量,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報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現就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有關事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品學兼優、德才兼備的原則,陽光招考、科學招考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待遇
1、招聘崗位及計劃:小學教師120名,其中,語文教師40名,數學教師30名,體育教師30名,音樂教師10名,美術教師10名。各學科具體招聘崗位計劃詳見《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計劃表》(附后)。
2、招聘人員待遇:招聘人員聘用后,成為正式在編教師,享受同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奉獻、進取精神,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具有教師職業所需的職業道德、綜合素質、專業技能和表達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學組織管理能力。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4、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學科專業相同。
所學專業是指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學位證及其他證件不作為認定所學專業的依據。
研究生所學專業如與報考學科專業要求不符的,可按本科所學專業報考。
各學科的相同專業見《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專業參照目錄》(附后),如所學專業不在參照目錄所列范圍,不能報考。
(二)關于“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報考條件
1、按照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社廳(晉人社廳發[2016]21號)文件要求,認真落實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公開招聘政策,縣(市、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少于40%的招聘崗位,作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本次招聘設置服務城區的“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48名。其中,語文教師16名,數學教師12名,體育教師12名,音樂教師4名,美術教師4名。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① 參加大同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②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轉成在編公辦教師的人員;
③ 參加大同市“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④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⑤ 常住戶口為大同市城區戶籍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大學畢業后或在大學就讀期間入伍的)。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等要求。
4、“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人數不達比例要求的,相應計劃名額納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中。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學籍、公職的人員。
2、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
3、大同市轄區內(含各縣區)在編的公辦教師。
4、現役軍人,試用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在校就讀的研究生不得以原本科學歷報考。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教學能力測試、體檢、考核考察、確定崗位、公示、聘用等十個步驟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區招聘工作領導組審議通過,并報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后,在《大同日報》、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招聘公告,發布公告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學科。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8日——9月25日(節假日不休息),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報名地點:大同市瑞洲大酒店
地址:大同市云岡路五岔路口北200米
3、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登陸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打印《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報名表》,并逐項填寫。
4、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含就業或落實就業單位時已
使用過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近期同版紅底2寸彩照8張;已就業的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同時,須登陸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注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6、對考生提供的各種證件原件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
7、開考比例。報名人數原則上達到擬招聘人數3倍以上方可開考。
8、計劃調整。報名人數不達上述競爭比例的,可經區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后的招聘計劃,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到其他崗位。核減、取消、調整情況及時在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