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縣人社局按照統一的編排要求制作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的發放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公告欄)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本人確實不能到場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人必須憑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五)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試講)。綜合類、衛生類、教育類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試講)×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筆試科目分為綜合類、衛生類、教育類。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各科目通用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上述網站公布。
2.面試(試講)。綜合類、衛生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教育類主要試講內容為相應學科教材,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基本素質等要點,采用模擬課堂形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招聘單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結束后,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并經單位審核蓋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八)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集中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2017年博羅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總表.doc
4.2017年博羅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各單位咨詢電話.doc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