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現場報名地點:昌寧縣教育局人事科。
3. 報名報崗要求:每位報考者只能任選特崗教師或縣招小學教師中的1個崗位報考。
4. 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2012年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應屆畢業生填寫的《2012年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學校的學生就業工作部門審查蓋章;往屆畢業生填寫的《2012年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由工作單位或個人檔案托管單位審查蓋章,現場報名時提交)!2012年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由報考人員在云南教育網下載。
(2)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可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代畢業證,但在領取準考證時,須交驗畢業證)。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4)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張。
(6)代課教師由代課學校出具證明材料1份。
(7)應聘考生應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材料,如有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報考資格,且二年內不得報考教師,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應聘考生自己承擔。
(二)準考證發放
1. 準考證發放時間:2012年7月18日—7月19日。
2. 準考證發放地點:昌寧縣教育局人事科。
(三)筆試
1. 筆試時間: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 筆試地點:昌寧縣第三中學。
3. 筆試組織:由省教育廳負責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統一閱卷,考務工作由縣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
4. 筆試內容:筆試命題范圍和內容為《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命題體現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知識水平和能力。筆試為分學科閉卷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兩個類別:應聘小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7個學科;應聘初中特崗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13個學科。初中、小學分學科使用不同試卷。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80分為報考學科的專業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四)加分條件
對現在本縣在崗在冊(2011年10月31在冊)的代課教師,實行照顧加分(含報考特崗),連續代課每滿1年教齡加0.5分、不足1年教齡不加分,加分不封頂。
(五)面試、體檢和聘用
1. 面試。筆試結束后,組織面試。面試前需對考生個人信息進行復審,如證件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的,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由昌寧縣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具體面試辦法另行制定),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當場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
2. 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筆試分數+面試分數+代課教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將情況報送省教廳核準后,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
3. 聘用。考核、體檢、政審合格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無檢舉即辦理聘用手續。縣招小學教師由縣人社局報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特崗教師聘用由縣教育局與應聘教師簽訂《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聘期三年,與縣招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對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自愿在本地學校從事農村基層教育工作的,報縣、市人社部門批準后,納入國家正式在編教師管理。特崗教師在聘用期內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和研究生,不得調動到非“特崗計劃”設崗單位。
四、工作紀律
1. 教師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認真執行特崗教師招聘和事業單位招聘相關規定。
2. 教師的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機關全程參與監督,同時,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如報考者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本公告由昌寧縣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舉報電話:0875—7130786
特此公告
昌寧縣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